江北府发〔2009〕38号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聚商新潮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聚商新潮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重庆市江北区聚商新潮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快实现招商引资向聚商选资思路的转变,切实掀起全区聚商新潮,现制定聚商新潮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聚商选资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市委三届三次、四次全委会和区委十届六次全委会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抢抓保税港区、内陆开放高地、两江新区建设的历史机遇,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学谋划的“1595”总体发展思路,实现“招商引资”向“聚商选资”的飞跃,促进发展内涵由“重数量、重速度”向“重质量、重效益”的转变,以新的理念确定新的目标,以新的机制落实具体责任,以新的思路完善可行措施,以新的办法优化软硬环境,切实推动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全面升级。
二、聚商选资的重大意义
发展是第一要务,聚商选资则是发展中的第一要务。随着市场经济的成长和成熟,政府在经济建设工作中,经历了抢商夺资、盲目招商、粗放式的招商引资之后,已经进入了新一轮集约式的聚商选资阶段。江北要在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汇中脱颖而出,不仅要依靠存量企业的常规发展,更要依靠增量企业的超常规发展,只有两个车轮共同前进,才能推动江北实现跨越式发展。因此,聚商选资是应对金融危机、提高区县竞争力的必然之选,是实现内陆开放新目标的必由之路。在江北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升级的宏伟蓝图中,聚商选资必然成为全区当前的“一号工程”。
三、聚商选资的具体措施
(一)明确工作机构,强化工作力度
按照江北区“五大行动”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成立“聚商新潮”行动办公室。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外经委主任、招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聚商新潮”行动办公室设在区外经委,负责联络各招商责任部门,召集工作会议,统一组织协调监督全区聚商选资工作,制定相关规定并明确责任分工。
(二)明确聚商目标,分解目标任务
围绕江北经济社会全面升级的总体战略,研究制定聚商选资的总体目标,兼顾年度、中期和远景目标。2009年,通过自加压力,实际利用外资4.5亿美元,实际利用内资60亿元。从2007年到2012年,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77%,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到18亿美元;实际利用内资年均增长42%,实际利用内资总额达到150亿元。到2012年,金融、商贸、物流、工业制造业及总部经济企业新增量均达到50%,2017年新增量达到60%以上,趁势打造金融中心、商贸中心、物流中心、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总部基地。在总体目标框架下,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人头,定期评估考核。
(三)营造聚商氛围,搞好宣传发动
召开全区聚商选资动员会,切实把聚商选资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层层动员、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全区干部,全力以赴抓聚商,精心策划搞选资,积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形成全民聚商,全员选资的良好氛围。通过网站、纸质宣传品、视频等成系列资料,打造我区聚商宣传统一形象识别系统。利用各种优势媒介和国内外知名投资、会展平台以及我区外事活动的机会,广泛发布聚商选资信息,宣传江北的投资环境,不断提升开放江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建立例会制度,确保责任明确
“聚商新潮”行动办公室实行月例会制度,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各招商责任单位搜集到项目信息应在会前提前报送至“聚商新潮”行动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确定议事主题。月例会主要内容为通报项目信息,跟踪反馈项目进展,研究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商议部署全区招商活动。负有招商责任的区级各部门、各聚商专业小组组长,原则上必须参加每月例会,街镇、园区在议题涉及本辖区项目时,按通知参加。当月有重大招商活动或有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项目信息,邀请“五大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出席会议。月例会严格考勤,实行责任追究,明确奖惩措施,凡无故不到会的部门,全区通报批评,并与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五)做好总体策划,实行动态管理
切实强化“聚商新潮”行动办公室的统筹作用,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聚商新潮”总体方案。分片划分“走出去”重点招商区域,由各职能部门提出本行业招商活动构想,各园区、街镇提出本年度招商需求,办公室做好与全市活动的对接,统筹安排我区的年度招商活动计划。分类分级规划本年度重点聚商对象,筛选出近期在西部地区有投资意向的企业,登门拜访、重点公关、“无缝对接”。在工作中,根据任务完成进度和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及时会商修订年度活动计划。
(六)拓宽信息渠道,完善项目储备
主动加强与世界500强、行业100强等跨国公司、国内外招商代理机构、投资促进机构等的联系,大量掌握信息资源。深入我区聚商平台,开发、包装、策划一批聚商储备项目。建立我区项目储备库和投资信息库,实现数据库上网动态管理。以互联网信息网络和我区招商人际网络为基础,打通信息快速传递通道,实行项目信息月报制和投资信息周报制,建立聚商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投资额3000~5000万元的投资信息,及时提交“聚商新潮”行动办公室处理;5000万~1亿元的投资信息,第一时间直报办公室主任;1亿元以上的投资信息,第一时间直报“五大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七)狠抓项目包装,形成聚商磁场
找准国际国内投资偏好,以我区三大工业平台、三大服务业中心为载体,围绕九大重点工程建设超前包装一批优质、大型项目,形成项目群,以规模优势吸引投资者眼球。既要做好项目主体包装,还要兼顾项目外围包装,注意收集整理与项目相关的资源、环境信息,对项目所需的配套政策、办公场所、商务设施、基础建设情况事先摸底。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项目的开发、策划和包装,“聚商新潮”行动办公室负责全程指导和协助发布。重大项目对接前,必须根据投资者特点编制专案,对项目进行深度包装,做到“精而细,华而实”,增强项目的可信度和可行性。
(八)打造专业队伍,充实聚商力量
大力引进国际经济、涉外法律、商贸、金融、商务谈判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定期组织我区聚商人才参加业务集训、跨区交流和外出考察学习,重点强化谈判能力、公关能力和情报收集能力。选派业务尖子到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并搜集人才、项目、技术信息,引进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组建聚商专业小组,围绕不同产业开展聚商选资具体工作,包括工业制造业小组、金融及总部小组、物流产业小组、商贸服务业小组、旧城改造小组、社会事业小组等。广交朋友,选聘一批招商热情高、信息资源广、愿意帮助江北且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人士担任我区招商顾问或招商代理人,充实我区业余招商队伍。
(九)统筹聚商活动,促成项目落实
积极响应市级部门牵头举办的各项大型招商活动,综合考虑我区产业特色、招商重点领域,由我区相应部门牵头,借势举办江北区聚商选资专题活动,广泛邀请客商深入江北考察、洽谈,具体协商项目引进的细节,进一步提升江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加项目促成数量。拟举办招商活动的部门应事先向“聚商新潮”行动办公室提交活动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办公室会议,由活动牵头部门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参与。
(十)健全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奖惩
丰富聚商选资的激励内容和手段,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兼顾对内奖励和对外奖励,由办公室月例会确定相关奖惩方案。在我区项目引进过程中作出贡献的非江北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待项目落实后,按规定比例给予资金奖励。在我区项目引进过程中作出贡献的区内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以精神奖励为主,包括评先表彰、轮岗锻炼、选派学习、公费深造等。对于我区六个聚商专业小组及其他相关部门,实行年度考核奖励。
附件:1.江北区聚商选资月例会制度
2.江北区聚商选资信息报送程序
3.江北区聚商新潮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江北区聚商选资月例会制度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准确判断形势,区委、区政府创新提出了统揽全局的“1595”总体发展思路,为实现江北经济社会全面升级指明了道路。“聚商新潮”作为总体思路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确保聚商选资工作有序开展、迅速推进,经研究,决定实行全区聚商选资工作月例会制度。
一、例会目的
切实提高全区聚商选资工作组织程度,增强聚商选资工作合力,实现聚商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投资服务机制。
二、例会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具体时间由“五大行动”领导小组“聚商新潮”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例会地点为办公室会议室。
三、出席部门和对象
月例会由办公室主任主持。
负有招商责任的区级各部门责任领导,原则上必须参加每月例会。街镇、园区及有关部门在当月会议议题涉及本单位工作时,按通知参加。
当月有重大招商活动或例会议题涉及投资总额1亿人民币以上项目的,须请“五大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出席会议。
四、例会内容和任务
分析聚商选资形势,通报全区聚商选资工作情况,审议聚商选资工作的考核奖惩决定,会商解决重大选资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研究部署下一阶段聚商选资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重要举措,策划重要聚商选资活动。
五、例会纪律和规定
1.各责任单位、各聚商专业小组所掌握的项目投资信息及其他需提请例会研究的议题,应提前报送至办公室,由办公室作统筹安排。
2.例会出席对象须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和派人代会。
3.例会出席单位须结合自身职责,在例会召开前按例会任务和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以提高例会质量和效率。
4.例会出席对象对例会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确保例会研究制定的各项措施按时按质落实到位。
5.例会严格考勤,严格奖惩,实行责任追究。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全区通报批评,并与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附件2:
江北区聚商选资信息报送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1595”总体发展思路,实现江北经济社会全面升级,我区制定了“聚商新潮”行动方案,由“五大行动”领导小组”聚商新潮”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牵头抓总,推动聚商选资工作全面展开。为配合方案的实施,经研究,制定全区聚商选资信息报送制度如下:
一、信息报送原则
聚商信息报送应坚持广泛收集、分级处理、及时报送、集体决策的原则,确保信息资源动态管理、有效利用,提高全区聚商选资工作效率。
二、信息报送网络
聚商信息的传递和处理,通过我区聚商选资工作信息网络实现。信息网络以办公室为信息处理核心,以聚商信息数据库为载体,依托我区聚商人际网络和互联网络进行信息传递和反馈。
三、信息报送内容
1.项目信息:全区聚商项目的开发、储备、包装及实施进展情况。
2.资源信息:全区聚商资源、承接条件等相关信息。
3.投资信息:国内外投资者、招商中介所提供的投资动态、投资合作意向等信息以及我区跟踪落实情况。
四、信息报送程序
1.信息的收集
各园区、街镇及聚商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信息网络的日常维护和联系,收集整理各类基础信息。
2.信息的报送
各园区、街镇及聚商责任部门所掌握的各类聚商信息必须按统一格式、时间要求报送至办公室。
项目信息实行月报制,每月20日前报送。
资源信息实行季报制,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0日前报送。
投资信息实行周报制,每周五前报送。
凡投资总额5000万以上的重要投资信息,不受报送时间限制,应第一时间报办公室作进一步处理。
3.信息的处理和反馈
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受理、汇总、转报和反馈。
项目信息、资源信息和常规投资信息,由办公室按工作权限处理并反馈,在月例会上通报。5000万~1亿元的投资信息,在受理当日直报办公室主任。1亿元以上的投资信息,在受理当日直报“五大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所作出的信息处理意见,由办公室在当日内反馈至信息提供单位和相关产业的聚商专业小组具体落实。
4.信息的跟踪和监督
办公室负责监督信息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跟踪投资项目的进展,了解聚商选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并在月例会上进行通报,及时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