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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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26 13:43 文章来源:江北区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在全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江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范明文
(2006年11月2日)
同志们:
10月27日,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市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这次大会,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市政府电视电话会的要求,全面动员和部署我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街镇和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在强化经常性工作的同时,连续组织开展了多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整治了大量火灾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是,我区的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今年1~10月,全区发生火灾412起,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100余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伤人数下降30%,但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了15%和16%,特别是“3.4”、“3.21”两起火灾均造成了较大影响。全区火灾形势严峻,分析其根本的原因就是火灾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有隐患就必然有火灾,只有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才能有效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刚才,小波同志宣读了区政府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请各街镇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就全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务必充分认识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一系列文件。尤其是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消防工作连续下发了3个文件,国务院于今年6月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将消防工作提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最近,国务院安委会专门印发了全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根本目的就是要从源头上做好火灾的防控工作,为实现“十一五”期间的消防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安全基础。各街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深入领会和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市政府、区政府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普查整治工作抓紧抓好。
普查整治火灾隐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部署。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开展这次普查整治工作,就是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就是要查隐患、堵漏洞,压事故、保安全。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
普查整治火灾隐患,是“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现实需要。“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不仅体现在工作作风、服务措施和手段上,也要求各街镇各部门从思想到行动向服务型职能转变,切实履行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我们一定要将“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成效,积极转化到具体的工作当中,整治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当是一项具体的体现。
普查整治火灾隐患,是摸清底数、逐一消灭隐患的根本途径。我们的辖区到底有多少火灾隐患?哪些隐患可能酿致大灾?恐怕大家不一定能完全说得清楚。国务院和市政府下这么大的决心专门部署这项工作,就是要摸清隐患底数,让火灾隐患亮在我们的眼前,就可以对症下药,分类制定整治对策,逐一消灭隐患。这正是我们一直以来在做,但没有做彻底的事情。这次普查整治可以说是抓住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根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
二、务必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区政府的方案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周密的部署,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都非常明确。会后,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紧紧围绕压火灾总量、压火灾亡人总量、遏制群死群伤火灾、稳定火灾形势的目标,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积极推动普查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各街镇要切实履行职责职能。“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是《消防法》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这次普查整治工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的,我们各级政府必须担负起组织开展的领导责任。各街镇领导要亲自组织,督促落实,解决问题,重点要研究解决消防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要牵头整治“城中村”、成片毗(bi)连市场群的火灾隐患和影响面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前,这些问题在我区还不少,有些本来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却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与当地政府领导职能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有的单位借口经济建设忽视火灾隐患的整改,放弃执法底线,这是严重的失职。此次整改活动,该由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一定要统筹起来,不得推卸。尤其是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大量“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各街镇一定要组织力量,下大力气全面普查整治,对重大隐患危及人民群众安全的,制定计划和目标。该关的坚决关、该停产的坚决停产。
(二)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各主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共同配合、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行业主管的有效手段。要将普查整治作为主管业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才能将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刚才, 裴东同志在活动部署中对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也提出了具体和明确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班子、落实各级责任,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在此次活动中,特别要强调协调配合、联合执法。有些问题不是仅仅依靠消防执法可以解决的,大量的火灾隐患也需要各行业、系统和单位自查发现和督促整改。在这次整改活动中,我们要借鉴其他区、县政府采取联合执法的手段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成功经验。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对火灾隐患加大整改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和依法查处的力度。
三、务必狠抓落实,确保普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普查整治工作,必须做到“六个落实到位”。
第一,领导责任要落实到位。要通过深入全面的普查,发现和确定一批安全隐患较多的地区、单位、场所,把督促整改的责任层层落实到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实行领导分片包干,层层签订责任制,限期解决问题。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大的、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火灾隐患,政府必须专题研究,由领导负责,实行检查挂牌整治,隐患不消除绝不能放过,绝不能罢休。
第二,培训工作要落实到位。这次普查整治活动涉及面广,参加的人员多,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可能不熟悉。如果培训工作不搞好,要么发现不了隐患,要么就是乱认隐患,必将影响普查整治效果。为开展好这次活动,公安部专门编制了软件,消防支队一定要组织好培训和指导。各街镇各部门也要抽调精兵强将参加培训。
第三,宣传教育要落实到位。消防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和每个公民,要全民动员、全民参与。要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社区有标语、专栏等。要通过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工作,动员群众、教育群众,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政府领导、单位负责、部门协作、警民联防的格局。
第四,严格执法要落实到位。要运用普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火灾隐患,保持对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用途。对超过限期未能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改变用途。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不能简单地喊罚、叫停,要以整改隐患为目的,多出主意、多想办法,把监督、整改和服务结合起来。
第五,督查工作要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督查机构,加强对活动的督查。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问题不找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到期未整改不放过。目前,公安部已经派出了专项督查组对全国各地的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我区也要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各地普查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六,责任追究要落实到位。对失职、渎职造成辖区内火灾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并依法整改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报批评。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没有发现而被上级督查发现的,当地政府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明确限期整改方案。对因重大火灾隐患没有发现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圆满完成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为遏制火灾事故,建设平安江北、和谐江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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